第七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