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第五十四条有效景区内有多个旅游点或者游览项目的,可以设置单一门票,也可以设置联票或者套票,一并向旅游者公示,由旅游者自主选择购买。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价格管理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价格时,应当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依法举行听证会。调整后的门票价格应当向社会公布。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实行门票费减免优惠,并设立明示标志。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