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武汉市、孝感市人民政府统一开展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同制定水污染防治目标、水量调度计划、生态流量保障和水生态修复方案,联合建立府澴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制度,加强府澴河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

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