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划定府澴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跨县(市、区)界交接断面,并提出跨界断面水质的控制目标。跨界断面水质状况作为流域县(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府澴河流域水质、水文等进行监测,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