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置与监管/第一节 户外广告设施第十四条有效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设置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