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保障监管第三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完整、准确录入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