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灾害预警报体系建设,健全海上突发事故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航海保障、海洋污染应急处置、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