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和团队,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有关政策待遇保障;建立完善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住房、落户、医疗、教育等保障政策,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