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第十八条有效加强海洋工程装备自主研发和制造,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推动船舶工业产品体系、制造体系、供应链体系绿色转型,提升船舶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水平;打造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制造链,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化妆品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智慧海洋系统和海洋算力中心建设,加强海洋各类数据的汇聚、储存、管理和应用,推进海洋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