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基金等投资、建设光伏产业和项目,支持和促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与光伏企业开展合作。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