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光伏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提供营商环境增值服务,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电力接引、能耗指标、能源供应、算力服务、矿产资源转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方面依法保障光伏产业发展。推动光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光伏企业在国际贸易纠纷中依法维权。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