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