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中,妇女代表候选人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百分之三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