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扶持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加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保障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间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鼓励成立以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为主体的农村养老互助服务队,其中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