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等,作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由省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年检。年检不合格的,应当立即进行检修,检修期间不得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符合报废规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以及超过有效期和存在故障的炮弹、火箭弹,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登记造册、入库封存,由省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处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