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对取用地下水行为依法依规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