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迁出。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