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