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利用人防工程设置停车场的,应当遵守人防工程管理相关规定。

居民住宅区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车位、车库的,应当用于业主停放车辆,不得出售或者附赠。

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