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将停车场用地纳入建设用地计划予以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况下,优先利用政府储备用地、零星用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