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湿地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