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