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自治区建立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体系。实行用水计量收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水价实行高额累进加价,非居民用水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