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业主自治、市场竞争、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着力提升物业管理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