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