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拒收其销售的非全生物降解废弃农用薄膜或者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