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七章 循环利用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促进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