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可以在湿地公园内的草坪、林下空间等区域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并设置标志,满足公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户外活动需求,并向社会公布开放共享区域、开放时间、活动类型和注意事项等。

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