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实行建设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监理人、监理内容、所授予的权限等,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提供技术、经济资料。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