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造价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材料的价格以及人工、机械费用的变化情况,定期调整建设工程的价格预测系数、价格结算系数、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计价办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