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办理规划定点、征地拆迁手续和有关证照等为条件,指定承包单位或包揽工程;不得在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中行贿受贿。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