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四十四条有效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凭残疾人证免费,并免费携带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