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各级机关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设绿化美化卫生文明单位;参与社会应急保障工作,按照职能职责提供物资保障、交通运输、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在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推进机关公共设施便民利用。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