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五章 服务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的机构应当科学配置和集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绿化、安保、保洁、日常维护等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物资消耗、人员配备比例等标准,统一组织实施集中办公区域的机关后勤服务,加强对本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