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四章 资源节约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机关应当加强能源节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优先采购和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节能、节水、节约耗材产品以及再生产品,带头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办公建筑建设、运行的绿色化。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