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财政、统计部门落实国家规定的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并加强结果运用。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