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第三章 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第十七条有效拓展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建设数字口岸平台,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通关基础设施。实行跨部门、跨区域通关协作以及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