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消防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消防救援机构综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与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纳入公共安全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