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服务台账,如实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等信息。服务台账应当保存二年以上。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