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章 活动与规范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