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产业联盟、基金会、新型智库等组织和个人参与数字经济发展活动。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