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数据开发利用与保护第四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从事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个人信息授权使用、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网信、公安等部门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督促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