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大模型研发与应用,研发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推进产业链式集群规模化发展。

加强应用场景建设,培育典型应用场景及解决方案,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