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大数据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工业、建筑业、农业、交通、医疗、教育、能源、水务、市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物流、广播电视网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