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