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二条有效建筑物的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建筑外墙装修装饰和保温工程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