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的管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