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县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授权气象专用计量器具检定机构进行处罚。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