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本市实行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鼓励公共图书馆开展图书借还线上预订服务,依托物流体系线下配送图书。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