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本市实行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公共图书馆开展图书借还线上预订服务,依托物流体系线下配送图书。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