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其中,与其他设施合建的,应当有独立分区,符合公共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